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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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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理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暑期安排的通知》和防汛防台及安全管理要求,2025年暑期教职工自6月30日(星期一)至9月19日(星期五)实行暑期工作时间,双休日正常休息。在7月7日(星期一)至9月4日(星期四)期间教职工轮岗值班工作和轮休,9月5日(星期五)全天教职工到校报到,详见《关于2025年暑期安排的通知》。为确保暑期学院安全稳定和有序推进学院各项工作,教职工应在学院统筹安排下,积极参加学院、系、室、团队组织的有关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外交流和联系。暑期工作期间,各系、室、团队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学院师生暑期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研究等活动,并做好课程教学研究及经验交流。以科学研究、教学研究等为核心,有针对性地开展暑期工作,做好下学期的备课工作。 二、严格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办公室继续做好办公服务工作,工作日每天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用章审核管理,并做好登记备案。轮班人员和负责人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及时处理相关事务。轮班负责人须确保 24 小时不关机,遇有突发情况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暑期防汛防台形势十分严峻,请全体师生务必重视防汛防台工作。三、暑期安全注意事项。假期到校的教职工,离开办公室、实验室请随手锁门、关窗,关闭电源。暑期注意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关闭水、电、煤,保管好实验试剂、危险品,请导师督促学生不要在实验室使用违章电器,不要在实验室过夜。离开办公室、实验室请检查空调是否关闭,节约用电。各系室、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防台、防汛、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工作,重点关注用电及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雷、防爆、防溢水等工作,外出期间注意人、财、物以及交通安全,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和暑期工作有序推进。四、其它安全事项。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管理,确保实践教学安全有序。各指导老师和实践团队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始终将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近年来电信诈骗类案件频发,望广大师生员工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健康、祥和的暑期!理学院2025年7月4日
    2025-07-04
  • 关于理学院2025年度长聘岗位聘任推荐的公示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度长聘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和《上海理工大学长聘岗位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25]55号)相关要求,理学院成立长聘岗位评议推荐小组,分别于2025年6月19日和2025年6月23日召开聘任推荐会议,经个人述职、评议推荐小组投票表决,现将拟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沪江教授:王中庆       特聘教授:原三领预聘研究员:陈妍双、周鑫晨、刘鑫怡、高琼评议推荐小组人员构成:组长:马余强(院士,南京大学)成员:徐莉梅(杰青,北京大学)      谭鹏(杰青,复旦大学)      黄亮(优青,兰州大学)      涂展春(优青,北京师范大学)      孟宝全(书记,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      黄吉平(院长,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公示期:2025年6月23日-6月2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以向学院监督小组陆志雯老师反映。邮箱:lzw@usst.edu.cn 理学院2025年6月23日
    2025-06-24
  • 理学院兼职辅导员选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院教师选聘兼职辅导员1名。具体如下:一、选聘条件(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二)敬业爱生,热爱学生工作,善于做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引领学生思想和服务学生成长,有强烈的责任心,品行端正、为人师表。(三)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意识。(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的工作任务。(五)曾有学生工作经历、党务工作经历或高校管理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优先聘用。二、工作要求(一)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兼职辅导员纳入学生工作队伍统一管理,严格遵守辅导员工作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辅导员角色意识,服从学院和研(学)工部的双重领导和管理。(三)兼职辅导员工作内容涵盖辅导员工作九大职责(详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43号〕),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每学期召开班会不少于2次,与每个学生深度辅导不少于1次,深入学生寝室不少于2次,深入学生课堂(实验室)不少于2次。(四)兼职辅导员原则上实行坐班制,每周坐班时间不少于2天,接受日常考勤管理。(五)兼职辅导员要及时撰写工作台账或档案,相关工作有据可查。(六)兼职辅导员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两年。三、选聘安排1.报名:即日起至6月26日。应聘者填写《理学院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附件1),并于6月26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1申请表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卓越楼805龚老师),电子版发送至1655827826@qq.com邮箱。2.资格审查与推荐:请各教工党支部做好应聘者政治审查工作。四、文件依据学院兼职辅导员选聘、管理与考核工作严格参照《上海理工大学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教师工作部〔2023〕02号)、《上海理工大学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上理工委〔2023〕110号)等文件执行。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2025年6月12日附件1-理学院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docx 
    2025-06-12
  • 理学院本科生班主任选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本科生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上理工委〔2019〕31号)文件的相关工作要求,现面向学院教师启动2025年本科生班主任的自荐工作。具体如下:一、选聘条件(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二)敬业爱生,热爱学生工作,善于做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引领学生思想和服务学生成长,有强烈的责任心,品行端正、为人师表。(三)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意识。(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班主任岗位的工作任务。二、选聘安排1.报名:即日起至6月26日。应聘者填写《理学院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自荐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提交系主任。2.资格审查与推荐:请各系主任牵头,组织系内资格审查与推荐工作,确定推荐排序,并于7月2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1自荐表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卓越楼805龚老师),电子版附件1、附件2汇总表发送至1655827826@qq.com邮箱。3.学院选聘:学生工作办公室资格复核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2025年6月12日 附件1-理学院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自荐表.docx附件2-本科生班主任推荐汇总表.xls
    2025-06-12
  • 关于理学院2025上半年度教职工聘期期满考核结果的公示
    各位老师: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教职工聘期期满考核的通知和《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管理办法》(上理工[2023]53号)相关要求,理学院岗位考核聘任工作小组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学院聘期考核工作会议,经个人答辩、学院聘期期满考核小组投票表决,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考核优秀:汪文军  王春芳  李晓庆       考核合格:高月凤  鲍 曼   罗 熙   黄 晨公示期: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以向学院监督小组陆志雯老师反映。 邮箱:lzw@usst.edu.cn 理学院2025年5月26日
    2025-05-26
  • 关于开展理学院第二届“理科之星”评选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四理”(坚定的理想信念、扎实的理科基础、系统的理学思维、理艺融合的人文素养)人才,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特开展理学院第二届 “理科之星”评选工作。一、理科之星参选条件参评对象:申请人须为理学院在籍全日制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所有年级在读硕士、博士。(延长学年和定向委培生除外)参评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按时修完培养计划中的全部学业,不存在未通过课程、无违纪违规记录。本科生(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1、在校定A类赛事中获国家级(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2、以第一作者或按学科国际惯例排序,发表或录用SCI论文1篇;3、获得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上海“最美退役军人”称号、上海高校百名学生党员标兵、上海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上海市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个人荣誉;上海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科创先锋”称号、“最美退役大学生”称号、“优秀团员标兵”、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的任意一项;4、在学院学生党支部、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担任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学生团委副书记、主席团成员);5、其它对学院有重大贡献的成果。研究生(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1、以第一排序获理学院学科相关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2、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SCI论文二区及以上1篇;3、获得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上海市“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上海“最美退役军人”称号、上海高校百名学生党员标兵、上海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上海市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个人荣誉;上海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科创先锋”称号、“最美退役大学生”称号、“优秀团员标兵”称号、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任意一项;4、在学院学生党支部、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担任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学生团委副书记、主席团成员);5、其它对学院有重大贡献的成果。二、参评所需提交材料1、个人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论文录用通知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上交复印件)。2、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上交复印件)。3、申请报名者必须同时提交个人事迹1份,不提交者视同自动放弃申请。结合近年来本人在学业、科创、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表现与成就,提供事迹材料(1200字左右)。4、请按照示例完成附件1理学院“理科之星”评选表前四列的填写,所填内容必须和纸质材料相符。(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要提交)评选材料电子版(个人事迹+附件1),邮件以“姓名+理科之星”命名,在时间节点前发送各年级指定邮箱:2021级本科:984634095@qq.com2022级本科:zhaoxinli@usst.edu.cn2023级本科:1655827826@qq.com2022级硕士(博士):570353698@qq.com2023级、2024级硕士(博士):qianjingwen2408@usst.edu.cn三、评定步骤1、在评审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学生自主提交参评材料。2、在评审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学院将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统计整理, 由学院组织答辩会,申报人需从对学院工作贡献度等方面进行5分钟风采展示,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打分评选。3、由学院开展“理科之星”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授予荣誉证书及奖学金。四、评定时间节点1、个人所需提交材料(个人事迹、附件1电子版+纸质材料)于即日起——4月30日下午16:00前交到辅导员处,现场核验确认材料。2、5月6日-5月8日: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材料;理学院“理科之星”评审委员会审议材料,确定参选者名单。3、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五、其它    申请人员为毕业班学生者,截至申请材料提交截至日期前必须已达到当年度毕业要求。此评定细则最终解释权由学院理科之星评审工作小组所有。提交材料严格遵守时间节点,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材料者,视同放弃参加评选。本次“理科之星”评选一切解释权归理学院“理科之星”评定委员会所有。附件1:理学院“理科之星”评选表.docx个人事迹(模板参考).docx  理学院学生办公室2025年4月21日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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