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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5年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创先锋“理学院提名候选人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创先锋”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自愿申请、学院审查,现将符合《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科创先锋”评选办法》(上理工[2021]99号)条件的提名候选人进行公示。学号姓名在读状态221540143姚国庆博士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3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65691505 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2025年3月27日
2025-03-27
关于2025届理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公示
按照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和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理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拟定2025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校优秀毕业生入选名单,现公示如下:学号姓名专业(全称)222122159陈洪楠数学222122146魏楠楠数学222122135史迎澳数学222122197康佳丽数学222122204王梦瑶数学222122174邱广坤数学222122172周子铭数学222122151许乾海数学222122165吴海凤基础数学222132211张馨月物理学222132250胡豪物理学222132245杜杰物理学222132214祝佳辰物理学222132209赵龙凤物理学222132226严明涵物理学拟定推选下列同学入选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并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现公示如下:学号姓名专业(全称)222122159陈洪楠数学222122146魏楠楠数学222122135史迎澳数学222122197康佳丽数学222132211张馨月物理学222132250胡豪物理学有异议的同学请在公示期内向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6日联系电话:021-65691505。 联系地址:南校区卓越楼911室。
2025-03-20
关于评选2025年度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为鼓励我院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从事科研创新工作,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上理工〔2021〕96 号,参照《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现开展2025年度上海理工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本校应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延长学制与定向委培学生除外。本次理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15人。二、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尊敬师长,无违法违纪行为。2.学习成绩优良,在读期间无不及格课程,在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在读期间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3.学位论文按期答辩,并通过答辩,符合申请学位的条件。4.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在科研、国内外各类竞赛取得突出成绩的,在服务社会、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5.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三、申报材料(1)《理学院2025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学术科研)》(见附件1)及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发表论文(期刊目录&论文首页)及科技竞赛获奖证书、专利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核验原件,上交复印件);(2)《理学院2025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思政表现)》(见附件2)及研究生期间非学术科研荣誉证书、活动获奖证书、献血证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核验原件,上交复印件);(3)《理学院2025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导师评价表》(见附件3),签字并评分完成后,将纸质版上交。(4)《理学院2025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班级评价》(见附件4),由班委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对班级所有参评人进行排序推荐,评分完成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上交。(5)《理学院2025年度校级优毕申报材料汇总》电子版(见附件6),申报的同学填好发到指定邮箱:2265518422@qq.com。注:请申请个人将申请材料统一放到文件袋或者夹子夹好,以防材料遗失。四、申报时间(1)3月4日-3月11日,研究生自行准备申报材料;(2)截止时间:3月11日下午4:3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需提交的纸质材料:申请人将1.《附件1-理学院2025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学术科研)》;2.《附件2-理学院2025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思政表现)》;3.《附件3-理学院2025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导师评价表》;4.成绩单(加盖公章);5.论文材料、获奖证书、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准备齐全,并汇集到卓越楼911处。注:请申请个人将申请材料统一放到文件袋或者夹子夹好,以防材料遗失。需提交的电子材料:1.《附件6-理学院2025年度校优毕申报材料汇总》电子版汇总【申请人自己发】;2.《附件4-理学院2025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班级评价》电子版【各班班长负责发】,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汇总发送至邮箱:2265518422@qq.com。五、材料公示3月12日将对所有学生提交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电子版)在理学院网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021-65691505)六、材料审核3月13-14日,材料由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教务办公室共同审核。七、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小组审议优秀毕业生名单,确定最终评审结果。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学生代表等组成。八、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1.获评学生填写《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7),【填写参照附件8(样张)】。该表一式两份,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由本人黑色水笔签名,具体要求见样表,请勿自行调整审批表格式。打印要求:A4纸(一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2.获评学生提交2025年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9)电子版。九、评审结果及材料上报2025年3月31日之前按照相关要求将评审材料报送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十、附则毕业离校前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如因学位论文不通过、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或有违纪行为的,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 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25年3月4日 《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理工〔2021〕96 号.pdf2024 年上海理工大学校定A 类竞赛名单.pdf附件1-理学院2025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学术科研).doc附件2-理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思政表现).doc附件3-理学院2025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导师评价表.doc附件4- 理学院2025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班级评分.xlsx附件5-理学院2025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党支部评分.xlsx附件6-理学院2025年度校优毕申报材料汇总.xls.xls附件7-2025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x附件8-2025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x附件9-2025年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pdf
2025-03-04
关于评定理学院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硕博)第二阶段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关于2023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现开展对2023级研究生(硕博)开展第二阶段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评定办法见《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一、第二阶段奖学金各等级比例及操作理学院2023级可享受奖学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人数为122人、博士3人。第二阶段奖学金各等级按如下比例执行:【硕士】一、二、三等奖学金人数比例分别为5%、35%、50%,即分别为6名、43名、61名。考虑到不同学科特点和学科平衡,数学、物理分别初评,初评时各等级奖学金的人数原则上按学科人数分配,评定时兼顾专业平衡。数学学科:一等奖4名;二等奖26名;三等奖37名物理学科:一等奖2名;二等奖17名;三等奖23名注:硕士三等奖奖学金剩余1个名额由数学学科总分排序68名和物理学科总分排序43名竞争产生。【博士】一、二、三等奖学金人数比例分别为25%、50%、25%,即分别为1名、2名(不分学科)。二、《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补充说明1、请注意评定细则中课程学习成绩计算公式为加权平均分。2、理学院研究生学习期间应修读学分为30学分;如果所修学分超过应修读学分,超出学分可酌情剔除非学位课程,但应保证剩余学分超过应修读学分数(在所打印成绩单中做好剔除计算课程标记),同时计算成绩时分母为实际修读学分;3、目前《学术讲座与学术研讨》没有成绩。鉴于此,同学应修读学分为29分;英语免修同学,在应修读学分29的基础上减1.5学分为27.5学分;原则上达不到以上基本条件者,无申请资格。4、政治思想表现及参加集体活动情况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非校内活动材料审核由评审委员会决定。三、参评同学所需提交材料:1、理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表(纸质版+电子版,详见附件1);2、前三学期所修课程的成绩单(盖公章纸质版,标明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公式和结果);3、个人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论文录用通知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上交复印件);4、政治思想表现及参加集体活动情况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非校内活动材料审核由评审委员会决定;5.2023级研究生阶段奖学金评选材料(电子版,详见附件2)。四、奖学金评定时间节点1、个人所需提交材料于即日起——3月3日(周一)17:00前纸质版交到卓越楼805,现场核验确认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qianjingwen2408@usst.edu.cn。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材料者,视同放弃奖学金申请!注意:A提交2023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表(纸质版+电子版);B提交2023级研究生阶段奖学金评选材料(电子版);C携带所有作证材料原件,思政类材料核验完毕后无需提交(所有材料一次性提交,不接受后续补交或补验);科研类材料包括论文、学术竞赛材料等提交复印件。2、3月上旬: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材料并公示,具体公示时间届时另行通知;3、公示后,按学科根据评定办法对各等级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进行初评;4、3月10日: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各等级奖学金获得者名单;5、3月11日-17日:学院公示阶段6、3月18日-28日: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五、其他提交材料严格遵守时间节点,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材料者,视同放弃奖学金申请。本次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一切解释权归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所有。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24年2月19日附件1理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表.doc附件2 2023级研究生阶段奖学金评选材料.xlsx附件3 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pdf附件4 2023 年度上海理工大学校定A 类竞赛名单.pdf附件5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pdf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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