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学部兼职辅导员选聘公告

发布者:龚丹发布时间:2026-08-30浏览次数:261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基础学部全体教师选聘兼职辅导员1名。具体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

 (二)敬业爱生,热爱学生工作,善于做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引领学生思想和服务学生成长,有强烈的责任心,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意识。

 (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的工作任务。

 (五)曾有学生工作经历、党务工作经历或高校管理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优先聘用。

 二、工作要求

 (一)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兼职辅导员纳入学生工作队伍统一管理,严格遵守辅导员工作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辅导员角色意识,服从学部和学生工作部的双重领导和管理。

 (三)兼职辅导员工作内容涵盖辅导员工作九大职责(详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43号〕),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每学期召开班会不少于2次,与每个学生深度辅导不少于1次,深入学生寝室不少于2次,深入学生课堂(实验室)不少于2次。

 (四)兼职辅导员原则上实行坐班制,每周坐班时间不少于2天,接受日常考勤管理。

 (五)兼职辅导员要及时撰写工作台账或档案,相关工作有据可查。

 (六)兼职辅导员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两年,原则上带完毕业班。

 三、选聘安排

1.报名:即日起至9月10日。应聘者填写附件1《基础学部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并于9月10日下午15点前将附件1申请表交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卓越楼805龚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ongdan0916@usst.edu.cn。

2.资格审查与推荐:请各教工党支部做好应聘者政治审查工作。

 四、文件依据

 学部兼职辅导员选聘、管理与考核工作严格参照《上海理工大学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教师工作部〔2023〕02号)、《上海理工大学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上理工委〔2023〕110号)等文件执行。


附件1:基础学部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docx


 上海理工大学基础学部

2026年8月30日